返还车辆是人民法院较为常见的执行案件类型之一,但由于机动车移动灵活、活动区域大、位置变化无常、便于藏匿等特点,异地查找、扣押车辆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重重困难和阻力。
年3月3日8时许,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怀平亲自带队,10名干警乘坐三辆警车,跨区前往吕梁市柳林县顺利将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扣押。顺利并非偶然,要得益于党组书记、院长李宏丽的高度重视及行动前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要得益于副院长权本杰的心牵一线、精准指挥,更要得益于执行局、法警队的精诚团结,协调配合,严谨专注的工作作风、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渗透到扣押过程始终。
吕梁市柳林县刘某、柳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在祁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处购买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但交付第一期分期款及滞纳金后,就分文未履行,涉事车辆也拒不返还。无奈之下,祁县某汽车运输公司便将刘某、柳某起诉至我院,判决确认由刘某、柳某返还车辆,并支付逾期的购车款。
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返还申请人的车辆。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年3月1日,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提供了被执行人存放车辆的地点,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局负责人李怀平立即向院党组及李宏丽院长请示汇报,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并根据李宏丽院长的安排部署,召集10余名干警于年3月3日前往吕梁市柳林县进行车辆扣押,该涉案车辆存放在一个停车场内,找到相关负责人后,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直奔涉案车辆具体停放地,在执行干警将车辆进行扣押过程中,邀请所在地村干部、停车场负责人进行见证,经过三小时的奋战,涉案车辆成功扣押。
执行行动顺利与否,事关祁县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作风,事关民营企业的发展与稳定,事关县域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因此执行局未雨绸缪、服从指挥,行动敏捷,让一次较大规模的跨区域返还车辆案件大获全胜,也为今后的类似执行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图文:韩旭峰
原标题:《跨区扣车有成效执行铁军显神威—祁县法院执行局奔赴吕梁市柳林县顺利扣押涉案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