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开展专项检查
向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说“不”
近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担任网管、服务员,以及宾馆、旅馆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是否有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等进行专项督查活动。
活动中,联合检查小组每到一处,首先查看入口是否有醒目的禁止未成人进入的标志,并由公安干警对在场的顾客身份进行年龄核查,发现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当场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登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处置。此次督查重点对城区青龙大街、东十二米街等网吧、台球厅、KTV、宾馆等集中地带开展了抽查。共抽查网吧、台球厅、旅馆等场所13家,发现有3家存在违规收纳未成年人的情况,1家存在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担任网管,2家存在营业执照过期、无消防设施等情况。
活动从晚上10点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检察官对行政执法过程全程监督,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口头训诫,对在场未成年人进行劝离。并结合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经营者宣传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好管理职责,在门口设置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坚决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此次执法督查得到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现场监督行政执法也进一步引起了相关从业人员对贯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教育部门、涉及的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文化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以监督促规范,带动全社会共同提升柳林县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来源:柳林检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