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年12月,在近40年的奋斗历程中,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历届院领导呕心沥血,全体干警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法律赋予的监督任务,为柳林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方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我院奋斗历程,了解检察机关,为永志历史,照耀未来,特推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历史系列。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组建柳林县
年,柳林县正式组建,下辖26个人民公社。柳林县位于山西省西部,东临离石,南接石楼、中阳,西与陕西省吴堡、清涧、绥德县隔黄河相望,北与临县为邻,总面积平方公里。
年4月,山西省革委会组建吕梁地区,同时组成新的离石县,县委县政府驻柳林镇。
同年7月,山西省革委会通知离石县改名为柳林县,8月,将原离石县郊区改称离石县。
71年-78年
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未建人民检察院,其职能由县军事管制小组和公安局、法院行使。
年,柳林县组建后,设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柳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军管组”行使公、检、法职能。
年,撤销“军管组”组建了公安局和人民法院,检察职能由二者行使。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年12月。
设立检察院
年12月1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设立。
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宪法,规定设立县级检察院。
年8月,柳林县革命委员会作出筹建检察院的决定,并抽调人员进行筹建工作。
年9月,雒逢钦同志拟写了《关于筹建柳林县人民检察际的请示报告》提交柳林县委、县革委。
年10月,中共柳林县委、县革委会任命郭宁同志为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雒逢钦同志为副检察长。
年12月1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以1号文件发出关于启用“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公章”的决定,同时启用的还有“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信访室、财务专用章”
同日,县革委会和组织部召开会议,革委会主任薛绍泽、组织部长车行茂宣布检察院开始办公。至此,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
郭宁(第一任检察长)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