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解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将在市“四化双评”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各校区不再设立新生录取办公室。按照《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邓政办〔〕38号)及全市统一安排,现将邓州市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以居住地为主)入学的办法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
截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
三、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规模及范围
(一)小学
1.城区一小学区
(1)招生规模:共96班。其中:一小校区54班,二小校区18班,五小校区24班。
(2)招生范围:①一小校区:卫生路以东、大口巷以北、北城河以南、河街以西之间区域;财富世家社区居委会。②二小校区:建设街社区居委会辖区,大东关一、二组,小东关五、六、七组,原皮件厂、车桥厂居民。③五小校区:大东关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含一、二组)。
2.花洲实验小学学区
(1)招生规模:共78班。其中:花洲实验小学校区36班、西校区(党校院内)18班,九小校区12班,十三小校区12班。
(2)招生范围:①花洲实验小学校区和西校区:中州大道(东一环)以东、新华路以南、声树路(湍河一初中东侧)以西、南阁路以北之间区域。②九小校区:小东关社区居委会辖区;中州家园社区居委会中的财富天地小区、东都花园小区、和谐大厦、阳光嘉园小区、翠庭雅居小区。③十三小校区:三里阁社区、星光社区居委会辖区。
3.城区三小学区
(1)招生规模:共84班。其中:三小校区48班,七小校区12班,八小校区24班。
(2)招生范围:①三小校区:前进街社区居委会、春风阁六组。②七小校区:春风阁社区居委会辖区。③八小校区:南桥店社区、丰泽苑社区居委会辖区。
4.城区四小学区
(1)招生规模:共90班。其中:四小南校区30班、北校区(造纸厂位置)30班,六小校区18班,十小校区12班。
(2)招生范围:①四小南校区和北校区:大西关社区居委会辖区。②六小校区:民主街社区居委会及小西关社区居委会辖区。③十小校区:新西社区居委会(柳林组、杨埠口组可选择四小南校区和北校区)及建新社区居委会辖区。
5.城区十一小学区
(1)招生规模:共70班。其中:十一小校区36班、东校区(卫校校址)16班规模,十五小校区18班。
(2)招生范围:①十一小校区和东校区:张白社区、半岛社区、蓝湾社区居委会辖区。②十五小校区:陈湾社区、电力花园社区居委会辖区。
6.思源学区
(1)招生规模:共80班。其中:十二小校区6班,解放学校(小学部)26班,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48班(含寄宿班36个,走读班12个)。
(2)招生范围:①十二小校区:三里桥社区居委会辖区。②解放学校(小学部):解放商城,解放社区、团结社区、永泰社区居委会辖区。③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寄宿班面向全市,走读班招生范围为邓襄路以西、南一环以南区域(不包括永泰社区居委会辖区)。
(二)初中
1.城区一初中学区
(1)招生规模:共60班。
(2)招生范围:三贤路以东、团结路以北、湍河以南区域(其中仲景路以南、古城路以西、团结路以北、三贤路以东区域为四初中校区区域)。
2.城区三初中学区
(1)招生规模:共78班。其中:二初中校区24班(含七年级寄宿班4个),三初中校区36班,四初中校区18班。
(2)招生范围:①二初中校区:三贤路以西、铁路以东、仲景路以北与湍河之间区域;仲景路以南、团结路以北、铁路以东、土城河以西之间区域。寄宿班面向城区招生。②三初中校区:团结路以南、古城路以东、中州大道(东一环)以西、人民路以北之间区域;南阁路以南、三贤路以东、古城路以西、人民路以北之间区域;人民路以南,中州大道(东一环)以西、南一环以北、邓襄路以东区域。③四初中校区:仲景路以南、古城路以西、南阁路至伊斯兰街以北、交通路以东之间区域;交通路以东、人民路以北、三贤路以西、伊斯兰街以南之间区域。
3.思源学区
(1)招生规模:共36班。其中:六初中校区12班,解放学校(初中部)8班(七年级),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6班(七、八年级)。
(2)招生范围:①六初中校区:铁路以西区域;团结路以南、交通路以西、铁路以东之间区域;人民路以南、刁南干渠以西之间区域。②解放学校(初中部):邓襄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一环以北、刁南干渠以东之间区域;丰泽苑社区居委会辖区。③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寄宿生。湍河张寨村学生可寄宿或插班走读。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持房产证、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空挂、单迁无效)及招生要求的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报名。
2.有城区房产无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可持房产证、农村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及招生要求的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报名。
3.有城区户口但无城区房产的居民子女,应持户口簿(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空挂、单迁无效)、房管部门在当年3月1日前签发的连续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或住单位公房证明及招生要求的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报名。
4.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到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农村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二是公安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三是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四是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持有以上证件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报名。
5.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到居住证范围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报名。
五、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于8月23日-25日,到所在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依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邓政办〔〕38号)文件,在社区指导下,提交入学申请。
第二步:教体局及各校区在城区义务教育“四化双评”招生服务平台,于24小时内对各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所提交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并将所需审核证件传至各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步:公安、房管、工商、国土等职能部门在收到教体局及各校区提交的证件审核申请后,依据邓政办〔〕38号文件要求,在本单位“四化双评”平台审核相关证件,并于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教体局及各校区“四化双评”平台。
第四步:教体局及各校区在“四化双评”平台,依据邓政办〔〕38号文件,结合各单位审核信息进行录取,并于8月27日前,将录取结果反馈至各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
第五步:各社区“四化双评”信息服务站在接到各校区反馈的信息后,于24小时内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家长。
邓州市“四化双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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