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同志先进事迹
王丽同志,女,年生,汉族,柳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书记员。在政治部从事为全院干警的调资、晋升法官等级、警衔,办理养老、公积金等工作。三年来,作出了积极的成绩。
一、找准工作定位,时刻服务大局。政治部属于院里的司令部,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工作大局展开。在工作中,王丽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将政治部的工作与全院的工作大局安排相结合,努力使每一项工作都符合全县工作大局,养成了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中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对于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保证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狠抓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在工作中,我认真探索、研究各项工作,向老领导老同志请教,向县里的组织部、人社局办理工资的领导请教。经过不懈的努力,我熟练掌握了工资系统、人事信息系统,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类先进审批材料的制作和上报、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全院干警的各类工资福利待遇报表的制作与上报等常规工作,还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种临时性工作。
三、平凡中见真章。三年来王丽同志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三年来,王丽同志敬岗爱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面对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提高服务水平,放弃节假日,无私奉献,为柳林法院的审判事业添砖加瓦,成为爱岗敬业的模范标兵。
来源:柳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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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柳林县人民法院先进典型事迹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