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继前两天的四个区外
今天又有四个区公布了
行政区划调整草案!
调整后
你所在的地区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
那么具体是啥变化呢?
别急
我们先来看看啥叫行政区划
名词解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成都全市管辖11个区、4个县,代管5个县级市
总面积1.万平方公里
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城市了
(点击查看成都行政区划)
这么大的城市
管理起来是非常有难度的
而行政区划调整
在一定层面上更有利于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把某些乡镇划分进街道
也更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那么最新的调整草案包括哪些呢
一起来看看吧!
青羊区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现设置街道14个,此次区划调整减少2个,调整后街道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共2个)
1、金沙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金沙遗址路7号。
2、府南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石人西路35号。
(二)调整设置的街道(共10个)
1.撤销太升路街道,撤销新华西路街道,整合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北行政区域、原新华西路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北行政区域,设立草市街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塘巷1号(原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驻地)。
2.将原太升路街道德盛路至玉沙路以南行政区域,原草市街街道文武路以南行政区域,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北、东城根南街以东行政区域,并入西御河街道,设立西御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古中市街18号(原太升路街道办事处驻地)。
3.撤销汪家拐街道,将原汪家拐街道金盾路以南、东城根南街以西所辖行政区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东行政区域,并入少城街道,设立少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东门街69号(原少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4.整合原光华街道二环路以东行政区域、原草堂街道西郊河以西所辖行政区域,设立草堂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百花潭路8号(原草堂街道办事处驻地)。
5.撤销东坡街道,将原东坡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原光华街道二环路以西行政区域整合,设立光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青羊大道号(原光华街道办事处驻地)。
6.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北行政区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北、远景路以东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武青路以西除高坎社区外的行政区域,设立黄田坝街道,街道办事处驻经四路号(原黄田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7.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东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武青路以东行政区域,设立苏坡街道,街道办事处驻苏坡中路8号(原苏坡街道办事处驻地)。
8.整合原文家街道成温邛高速以北、远景路以西行政区域,原黄田坝街道高坎社区,设立文家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文家大道9号(原文家街道办事处驻地)。
9.整合原苏坡街道武青路以西、日月大道以南行政区域,原文家街道日月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东行政区域,设立红碾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光华北一路26号。
10.整合原文家街道绕城高速以西、成温邛高速以南行政区域,设立康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光耀二路号。
温江区一、设置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现有10个镇(街道),拟调整为9个镇(街道),其中镇3个、街道6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街道)7个
1.柳城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东大街号。
2.涌泉街道,街道办事处驻浩旺路1号。
3.天府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天府街西段8号。
4.公平街道,街道办事处驻长安路3号。
5.万春镇,镇人民政府驻春江东路15号。
6.和盛镇,镇人民政府驻顺广路号。
7.寿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政星街号。
(二)调整设置的镇(街道)2个
1.撤销永盛镇和金马镇建制,设置金马街道,以原永盛镇和金马镇行政区域为金马街道的行政区域,金马街道办事处驻锦蓉路98号(原金马镇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永宁镇建制,设置永宁街道,以原永宁镇行政区域为永宁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宁街道办事处驻隆兴街36号(原永宁镇人民政府驻地)。
龙泉驿区一、设立东安街道。
以原龙泉街道红咏社区、聚和社区、书房村、平安村、顶佛寺村区域和原大面街道蒲草村区域、洪河村部分区域(年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拥护村和原洪河村)为东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东安街道办事处驻东安湖路9号。
二、调整龙泉街道辖区范围
调整后的龙泉街道辖滨河花园社区、商业街社区、平江路社区、万源路社区、广场社区令明江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利民社区、星光社区、龙都社区、怡新社区、崇德社区、书南社区、驿都路社区、龙平社区、保安社区、魏家街社区、合龙社区、界牌社区、百工堰社区、接龙社区、北泉路社区、驿河社区、保平社区、长柏路社区、芦溪河社区、东大路社区、永兴街社区、静和街社区、酱园街社区、东麓社区、增产社区、北京路社区、文景路社区、董郎路社区。龙泉街道办龙泉街道办事处驻滨河路12号(原龙泉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调整大面街道辖区范围
调整后的大面街道辖分水村、青台山村、天鹅湖村、师大社区、龙锦苑社区、好日子社区、民乐社区、陵川社区、五星社区、洪柳社区、玉石社区、东洪社区、龙安社区、龙华社区、洪河村部分区域(年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五星村)大面街道办事处驻驿都西路号(原大面街道办事处驻地)。
四、将洪安镇、黃土镇合并,设立洪安镇。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原黄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山泉镇、茶店镇、万兴乡合并,设立山泉镇。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山泉镇中街99号(原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号(原柏合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十陵街道、同安街道、洛带镇、西河镇不作调整。
简阳市一、设置情况
简阳市现有乡镇(街道)58个,其中:乡29个、镇25个、街道4个。调整后,拟设立镇(街道)37个,其中:镇12个、街道25个。
二、调整方案
1.调整射洪坝街道管辖范围。以原射洪坝街道所辖的射洪坝社区、东滨路南段社区、解放路社区、筒车路社区、蜀阳社区、沱江社区、水东社区、铁堰社区、刘家村、柳林村,原东溪镇所辖的裕民村、凤凰村、新胜村、建政村、桂林村、易家村和原石钟镇所辖的长顺村的行政区域为射洪坝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射洪坝街道民生路67号。
2.撤销东溪镇,设立东溪街道。以原东溪镇所辖的江南社区、大河村、阳公村、松柏村、双河村、尖山村、万古村、石梯村、泉合村,原射洪坝街道所辖的新阳村、李八村、奎星村、二合村、凉水社区、星光社区、元灯社区、东溪社区、园艺社区和原平泉镇所辖的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的行政区域为东溪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东溪街道东溪大道号附2、3、4号。
3.撤销杨柳街道,设立石桥街道。以原杨柳街道所辖的大街社区、红星桥社区、团结村、上安村、杨柳村、天星村、利民村,原石桥镇所辖的渡坝村、柏香村、野猫村、陈家坝村、菱角村、石厂堰村、黄泥堰村、永爱村、虎山村、皂角村、火烧店村和原养马镇所辖的大坪村的行政区域为石桥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桥街道新街96号。
4.撤销太平桥镇、石桥镇,设立赤水街道。以原石桥镇所辖的先明村、永久村、永达村、笔架村、走马村、同心村、燕子村、同合村、建合村、二峨村、三溪村、万家堂村、黄竹村、深湾村、方家寺村、回龙寺村、万家坝村、玉皇村,原杨柳街道的增产村和原太平桥镇的所有行政区域为赤水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赤水街道回龙大道5号。
5.撤销灵仙乡、养马镇,设立养马街道。以原灵仙乡、原养马镇(除划出的大坪村)的行政区域为养马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养马街道天华街69号。
6.撤销周家乡、石盘镇,设立石盘街道。以原周家乡、原石盘镇和原石桥镇的佘家村、窝窝店村的行政区域为石盘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盘街道金龙山庄南路号。
7.撤销五指乡、高明乡,设立高明镇。以原五指乡、原高明乡的行政区域为高明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高明镇建设路50号。
8.撤销武庙乡,设立武庙镇。以原武庙乡的行政区域为武庙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武庙镇同新路7号。
9.撤销老君井乡、贾家镇,设立贾家街道。以原老君井乡、原贾家镇的行政区域为贾家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贾家街道中心西路70号。
10.撤销普安乡、禾丰镇,设立禾丰街道。以原普安乡、原禾丰镇的行政区域为禾丰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禾丰街道裕民街号。
11.撤销同合乡、新星乡、三星镇,设立三星街道。以原同合乡、原新星乡、原三星镇的行政区域为三星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三星街道隆都路10号。
12.撤销安乐乡、平息乡、施家镇,设立施家街道。以原安乐乡、原平息乡、原施家镇的行政区域为施家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施家街道施乐路号。
13.撤销飞龙乡、五星乡、平泉镇,设立平泉街道。以原飞龙乡、原五星乡、原平泉镇(除划出的黄岭村、龙溪村、石马村)的行政区域为平泉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平泉街道后新街53号。
14.调整青龙镇管辖范围。以原青龙镇和原石钟镇民主村的行政区域为青龙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青龙镇长寿街号。
15.撤销平窝乡、石钟镇,设立石钟街道。以原石钟镇(除划出的民主村和长顺村)和原平窝乡的行政区域为石钟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钟街道龙劲街41号。
16.撤销云龙镇、金马镇、五合乡,设立云龙街道。以原云龙镇、原金马镇、原五合乡的行政区域为云龙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云龙街道云西街40号。
17.撤销永宁乡,将永宁乡的行政区域划归江源镇管辖。镇政府驻地江源镇鑫源街8号。
18.撤销镇金镇、老龙乡,设立镇金街道。以原镇金镇、原老龙乡的行政区域为镇金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镇金街道金桥新街38号。
19.十里坝街道更名为新市街道。以原十里坝街道行政区域为新市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新市街道新达街号。
20.新市镇更名为杨家镇。以原新市镇行政区域为杨家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杨家镇杨家街上场白鹤巷14号。
21.撤销壮溪乡,设立壮溪镇。以原壮溪乡的行政区域为壮溪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壮溪镇上街号。
22.撤销宏缘乡,设立宏缘镇。以原宏缘乡的行政区域为宏缘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宏缘镇渡口街15号。
23.撤销望水乡、雷家乡,设立雷家镇。以原望水乡、原雷家乡的行政区域为雷家镇管辖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雷家镇永府街9号。
24.撤销丹景乡、新民乡,设立丹景街道。以原丹景乡和原新民乡所辖的行政区域为丹景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原新民乡政府驻地天府路80号。
25.撤销海螺乡、坛罐乡,设立海螺街道。以原海螺乡和原坛罐乡所辖的行政区域为海螺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原坛罐乡政府驻地坛罐街24号。
26.撤销清风乡、董家埂乡,设立董家埂街道。以原清风乡所辖的五马桥村、尊恭村、付家坪村、盘湾村、宋家湾村、板庙村、小河村和原董家埂乡的行政区域为董家埂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为董家埂街道太平寺街号。
27.撤销芦葭镇,设立芦葭街道。以原清风乡所辖的谢塘村、枇杷村、千里沟村、潘家沟村、汪家桥村、三清庙村、藕塘村、万角村、鄢家坪村和原芦葭镇的行政区域为芦葭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芦葭街道南华街25号。
28.撤销福田乡,设立福田街道。以原福田乡的行政区域为福田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福田街道富兴街68号。
29.撤销玉成乡,设立玉成街道。以原玉成乡的行政区域为玉成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玉成街道利民街号。
30.撤销三岔镇,设立三岔街道。以原三岔镇的行政区域为三岔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岔街道三岔街6号。
31.撤销草池镇,设立草池街道。以原草池镇的行政区域为草池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草池街道降溪街号。
32.撤销石板凳镇,设立石板凳街道。以原石板凳镇的行政区域为石板凳街道管辖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地石板凳街道虎山街号。
三、其他镇(街道)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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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区化调整
编辑:皮皮
来源:青羊区政府、龙泉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