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旗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年翁牛特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翁牛特旗户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工作
(一)招生规模
1、城区小学城区小学共招生32个班,其中,乌丹实验小学4个班,乌丹第二小学3个班,乌丹第三小学6个班,乌丹第四小学6个班,乌丹第五小学4个班,乌丹第六小学6个班,乌丹第七小学3个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城区中学城区初中共招生32个班,其中:乌丹第三中学12个班,乌丹第四中学10个班,乌丹第六中学10个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农村牧区中小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招生区域1、城区小学乌丹实验小学:全宁路以东、乌丹路以西、新华街以南、向阳街以北区域;乌丹路以东、紫城路以西、新华街以南、少郎河以北区域;①同心路以东、古城街以南、乌丹路以西、新华街以北;②乌丹路以东、海拉苏大街以南,紫城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①②与乌丹五小共同招生区域)。乌丹第二小学:桥东、石家营、南工业园区区域、农业示范园区及城区有住宿需求家庭学生。乌丹第三小学:同心路以西、全宁路以东、新华街以北、黄土梁子以南区域;全宁路以西、柳林路以东、少郎河以北、海拉苏大街以南区域,滨河小区、万隆园二期。乌丹第四小学:柳林路以西、新华街以南、铁路桥以东,白音他拉大街以北区域。乌丹第五小学:同心路以东、古城街以北、乌丹路以西区域;乌丹路以东、海拉苏大街以北,紫城路以西区域;①同心路以东、古城街以南、乌丹路以西、新华街以北;②乌丹路以东、海拉苏大街以南,紫城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①②与实验小学共同招生区域)。乌丹第六小学:玉龙路以东、柳林路以西、新华街以北区域;全宁路以西、柳林路以东、海拉苏大街以北区域。乌丹第七小学:乌丹路以西、全宁路以东,向阳街以南区域;全宁路以西、少郎河以南区域;乌丹路以东、紫城路以西、少郎河以南区域;常汉布村、乌兰板村、东道村户籍对口招生。
2、城区中学
乌丹第三中学:四道杖房小学、新苏莫苏木花都什小学走读生对口招生;城区白音他拉大街以北、全宁路以西、铁路桥以东、乌敦套海大街以南区域;原自来水公司区域。乌丹第四中学:全宁路以东、少郎河以北区域;全宁路以西、乌敦套海大街以北区域;北大庙村、双窝铺村、东甸子村、东园子村、德日苏嘎查户籍对口招生;城区租赁房屋、东甸子小学对口招生。乌丹第五中学:广德公镇辖区小学、亿合公镇辖区小学、毛山东乡辖区小学、大兴农场辖区小学、山嘴子小学、驿马吐小学、九分地小学对口招生。乌丹第六中学:全宁路以东、少郎河以南区域;全宁路以西、白音他拉大街以南区域;白音套海苏木辖区小学、解放营子乡辖区小学、乌丹第七小学、海拉苏居委会小学、杨家营小学、朝格温都小学、巴嘎塔拉小学对口招生;乌兰板村、原布力彦苏木、海金山牧场、白音花羊场户籍(城区无房产)以及乌丹第二小学住宿生;四道杖房小学、新苏莫苏木花都什小学住宿生对口招生。
3、农村牧区中小学农村牧区中小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辖区内适龄儿童。(三)招生程序
1、乌丹城区学校现场初审时间小学一年级学校现场初审时间年8月22日-年8月28日。
初中一年级学校现场初审时间年8月22日-年8月28日。
2、乌丹城区内学校招生城区小学及乌丹第三中学、乌丹第四中学、乌丹第六中学在城区内招生,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区域学校报名。
第一批招生:8月22日
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房产、有户口,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户口簿;
(2)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权证(廉租房、公租房、园区内不超规划面积7%的配套服务用房,用于居住的房产,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和近6个月水费、电费正规发票);
(3)小学入学需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第二批招生:8月23日
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房产、没户口的新生,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1)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权证(廉租房或公租房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和近6个月水费、电费正规发票);
(2)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小学入学需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第三批招生:8月24日
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房屋网签合同且已经入住尚未办房权证的,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
(1)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屋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和税务局开具的网购机打房产税缴税发票及近6个月的取暖费、水费、电费正规发票;
(2)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小学入学需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第四批招生:8月25日
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户口、没房产的新生,或在非法定监护人名下挂靠户籍、居住,且挂户一年以上的。
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口迁入的时间要在年8月1日以前迁入学区内;
(2)小学入学需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家庭成员在乌丹城区无房产证明。第五批招生:8月26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乌丹城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在规划学区内没有房产,也没有取得学区地户口者,房屋租赁要在年9月1日以前在学区内租赁的。入学时需同时出具以下证件:
(1)入学申请;
(2)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学区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学区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务工合同;近6个月水费、电费正规发票;
(4)小学入学需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六批招生:招生调剂报名
法定监护人到规划学区所在学校报名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或对审核要件存有分歧或异议的,可在申请就读学校另册登记,学校统一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3、城区初中其他类招生
(1)对口招生生源(乌丹城区以外的在苏木乡镇场就读学生)由教育局按照招生区域统一分配。
(2)乌丹第六中学招收农村住宿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户籍在城区,在城区有房产或在城区租房居住的,或者在城区小学读书(不包括乌丹第二小学寄宿生)不准到乌丹第六中学住宿入学,确需寄宿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或乌丹第五中学就读。特殊原因需要到乌丹第六中学住宿的,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到校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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