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起并州路,南至并州南路西一巷—体育路―王村南街―长治路―寇庄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并州南路西一巷路南的铜厂宿舍居民子女)。王村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除外。
2、沙河街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狄村南街,西至并州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美印厂居民子女除外。
3、建南小学
东南与迎泽区交界,西至建设路,北到南十方街。
4、长治路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亲贤北街-平阳路-平阳西二巷,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寇庄北街-长治路-王村南街(包括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包括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5、水工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平阳路,北到亲贤北街(卫华住宅小区除外)。
6、太航学校
太航仪表厂区域(包括所开发的住宅楼或小区)
7、卫华小学
卫华住宅小区
8、长风小学(长风小区)
9、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原太师三附小)
东起长治路,南至学府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包括亲贤社区、杨家堡社区居民子女)。
10、华宇小学(华宇绿洲小区)
11、八一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坞城北街(包括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军民路—八一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并南西一巷-并州路-狄村南街(包括美印厂居民子女、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太航仪表厂区域除外、并州南路西一巷以南铜厂宿舍居民子女除外、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除外。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东起平阳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平阳西二巷。长风小区除外。
东起体育路,南至八一街,西至长治路,北到长风街。亲贤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八一小学晋阳街校区(世纪明珠小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龙城小区)
12、九一小学学府校区
东起太榆路,南至学府街,西到长治路,北到八一街-军民路-坞城北街。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除外、坞城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除外。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恒大华府小区)
13、五十一中
东起太榆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坞城路,北到学府街(包括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
14、中辐院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南中环,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学府街(华宇绿洲小区除外、大马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15、师范街小学
东起坞城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学府街(坞城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北张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1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荣军北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南中环街。
17、北营小学
东起北营北路—北营南路,东南至郑村西沟,西至太榆路,北到晋阳东街(包括北营社区居民子女)。丰景佳园小区
1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南至北营街道农村地区,西至北营南路—北营北路—晋阳东街—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交界(包括许东社区、龙堡社区居民子女)。丰景佳园小区、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除外。
19、煤机学校
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路,南至太榆路,西至郑村西沟,北到黄陵街道农村地区(包括黄陵街道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居民子女)。
20、实验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昌盛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红寺社区居民子女,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恒大绿洲小区除外、军益苑除外、经济区地界除外。
21、育才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昌盛街(包括巩家堡社区、宋环社区及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李家庄社区除外、经济区地界除外。
22、恒大小学(恒大绿洲小区)
23、正阳街小学(阳光揽胜小区)
24、山大附小
山西大学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包括许西社区居民子女)。
25、太原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太原师范学院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26、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小学部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包括西吴社区居民子女)。世纪明珠小区居民除外。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民航校区
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职工子女
其他29所学校中,五育中学、志达中学、师苑中学、令德中学、山西现代双语学校南校、新希望双语学校都各自增加招生计划人,太原杏岭实验学校增加招生计划人,太原市晋泽中学增加招生计划人,太原市晋阳学堂实验学校增加招生计划人。以上9所优质民办初中学校共计增加招生计划1人。
有6所学校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学校实际,减少招生计划共计人。
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属于小区配建民办学校,在首先保证业主子女入学需求后,将空余的个学位向社会公布,公开招收学生,学校总招生计划为人,比去年增加人。
市教育局要求,经市教育局审定批准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是民办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
2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贾家寨小学学区:贾家寨社区、杜家寨社区
加节小学学区:加节社区(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以北区域,含军益苑)
李家庄小学学区:李家庄社区
大村小学学区:大村社区
警民小学学区:西桥社区、东桥社区、温家堡社区(阳光揽胜小区除外)
孙家寨小学学区:孙家寨村
范家堡社区居民子女由小店中心校统筹安排。
2、刘家堡乡中心校
王吴小学学区:王吴村
南马小学学区:南马村
洛阳小学学区:洛阳村
西里解小学学区:西里解村
东里解小学学区:东里解村
石沟小学学区:石沟村
刘家堡小学学区:刘家堡村、河滩村、东柳林村
西柳林小学学区:西柳林村
监军庄小学学区:监军庄村
西草寨小学学区:西草寨村、东草寨村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小学学区:北格村、西北格村
南格小学学区:南格村
张花小学学区:张花村
张花营小学学区:张花营村
三贤小学学区:三贤村
同过小学学区:同过村
梁家庄小学学区:梁家庄村
流涧小学学区:流涧村
东蒲小学学区:东蒲村
西蒲小学学区:西蒲村、南蒲村
代家堡小学学区:大代村、小代村
小北格小学学区:小北格村
侯家寨小学学区:侯家寨村
辛村小学学区:辛村
郜村小学学区:郜村
4、西温庄乡中心校
武宿小学学区:武宿社区、龙城街道新营社区;
北王名小学学区:北王名村、南王名村、东温庄社区、寺庄村;
西温庄小学学区:西温庄社区、高中社区、后所营社区、田庄社区;
薛店小学学区:薛店社区、西攒社区、横河社区
西贾小学学区:西贾社区
5、黄陵街道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社区、新庄社区、北畔社区、小吴社区、马练营社区(龙城小区除外);
东峰小学学区:东峰社区、五龙沟村、北营街道岗头社区;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太榆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荣军北街;
6、北营街道中心校
南坪头小学学区:西家洼村、南坪头社区(包括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
黑驼小学学区:黑驼社区、老峰社区;
许西社区居民子女入学渠道为山大附小;
7、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中环街(恒大华府居民子女除外)
8、坞城街道中心校
北张小学学区:北张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南中环街;
社区居民子女特指原为小店区农村户籍,经过撤村改居的原住村民的子女。
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1---年5月3日—5月13日
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2---年7月15日前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本区域内各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等
3---年7月15日之前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4---年7月20日—28日
各公办小学校组织小学入学报名工作(7月20日—7月24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7月25日—28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5---年8月中旬
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6---年8月26日上午
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7---年8月底前
完成全市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小店区小学招生计划小店区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小店区年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基〔〕8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年小店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小学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指定学校,要确保在该校相应学区内居住的、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体制
小店区年小学入学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1、凡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年4月30日前办理);③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
四、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相对独立,不能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进行公布。区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小店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各小学学区范围。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6、咨询服务。学区划分公布之后,学校要加强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五、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小学入学班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的要求,从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
2、“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出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3、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4、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5、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指定学校报名。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性较强,无法准确统计,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或中心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
7、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8、特殊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9、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0、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多、学校少、学校分布不均、学生学位严重不足,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坞城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区教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
六、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1、信息登记
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通过“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详见并教基函〔〕18号《关于做好年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公布政策
(1)在年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区教育局通过小店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各小学在学校门口、社区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小学入学工作具体办法、报名时间及地点、需携带的各种材料等。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
(2)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本区域内各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等。
3、入学报名
(1)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年7月20日—28日(7月20日—24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7月25日—28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报名工作。
(2)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相应的小学进行报名。各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所持《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小学入学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年太原市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3)小学入学报名仍继续使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未经“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审核的学生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4、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热点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5、通知入学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家长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要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的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1、各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民办小学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报市、区教育局备案。
2、民办小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审批机关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工作不收取学生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结果不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登记和招生工作等。
3、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主要面向小店区招生,也可根据办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4、各民办小学招生要规范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5、民办小学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招生工作规定,严格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发放虚假广告、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6、各民办小学按照全市统一时间要求组织进行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录取等工作。民办小学招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7、民办小学录取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时,要收取《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花名表和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复印件报市、区教育局。凡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民办小学不得录取未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
8、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八、其他工作
1、均衡编班
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2、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执行班容量规定,严格控制热点学校非正常转入。
3、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3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1)年是落实《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的关键之年。针对我区小学适龄儿童数量居高不下,按照标准班额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存在一定困难,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为适龄儿童就学创作条件,区教育局切实组织领导,加大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区教育局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3)各小学校是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承担着协助划分学区、组织报名审核、发放入学通知、实行均衡编班、实施新生注册、组织咨询接待等工作任务。各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建工作机构、抽调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环节工作圆满平稳。
2、严格公开制度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3、严守工作底线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等。
4、加大监督检查
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区教育局将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测评机制。
5、强化执纪问责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6、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年7月12日
编辑:小优老师
标签:太原幼升小政策、升学政策
更多最新太原幼升小升学备考政策资讯,请北京治疗白癜风术大概多少钱啊治疗白癜风权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