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02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柳林镇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对柳林镇清馨园小区违法建设一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调查核实,冠县柳林镇夫仁寨村李长海在柳林镇清馨园小区西北角违法建筑.92平方米的冷库。依据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李长海建设上述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现状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你局和柳林镇政府共同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请你们两个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依法强拆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公安部门要协同办理,尽快组织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
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政发〔〕57号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冠县圣友砼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时间:-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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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对冠县圣友砼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一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调查核实,冠县圣友砼业有限公司建设五星金桂园小区25号楼南侧三层楼房。依据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公司建设上述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现状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同意由你局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依法强拆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与崇文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尽快组织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
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政发〔〕56号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聊城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时间:-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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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对聊城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一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调查核实,聊城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诚信商厦地下超市出入口地上部分的楼梯(面积.4平方米)和与3号公建之间的连廊(面积14.26平方米)。依据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公司建设上述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现状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同意由你局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依法强拆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与清泉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尽快组织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
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冠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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