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紧急通知

全县广大参保城乡居民:医院是我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齐全,专业人员实力较强,医疗技术力量雄厚。按照《吕梁医疗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吕医保发[]27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经年3月20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月4月1日始,指定由医院承担我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鉴定领证时间1、鉴定时间:每月的1日-8日医院鉴定。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等诊断明确、易于鉴定的病种,工作日内随时受理,及时办结。2、领证时间:每月的15日-20日,患者或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在县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证》。二、鉴定所需资料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复印件及病种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对于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红底近期照片两张。三、经办服务流程患者或家属持医院慢性病窗口领取《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表》→县医院慢性病专家(花名详见附件)审查相关资料,符合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在《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表》出具鉴定结果→县医院将慢性病申报资料,送达县医保中心城乡居民慢性病复核组核定→符合慢性病准入标准的,由县医保中心慢性病科系统录入登记信息,填写《城乡居民慢性病证》并盖章→患者或家属到县医保中心慢性病科领取《城乡居民慢性病证》或不符合准入标准的慢性病申报资料。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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