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晋教助〔〕1)号文件和市教体局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要求流程及还款方式流程做了部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即办理贷款工作)时限调整为:7月15日—9月20日。
7月15日—8月10日集中办理在读大学生的续贷和首贷。
8月11日—9月10日集中办理新生首贷。
9月11日—9月20日集中办理未贷贷款
9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贷款申请和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5.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据此,要求首贷学生必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须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资格认定栏盖章、签字认定。
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含在读高校的首贷学生)需携带《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联系人”填资格认定单位行政领导姓名、单位电话,同时加盖认定单位公章,表格不得涂改。
三、额度选择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元申请贷款额度≤元
2、全日制研究生:元申请贷款额度≤元
提示:具体贷款额度应控制在学生学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以内。一般不得超贷,凡是因超贷而被谢绝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贷款期限选择。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五、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首次申请贷款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复印件1份。
4.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5.亲友联系表一份。(借款学生需在邮箱(llxszz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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