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吕梁讲法治话平安喜迎十九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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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女子交警:铿锵玫瑰展风采

□本报记者王耀王涛

  7月6日,市委政法委主办的“看吕梁讲法治话平安”宣传活动采访团走进柳林县交警大队。记者在柳林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训练场上看到“女子交警队”训练的一幕:姑娘们手势标准,步伐整齐,英姿飒爽,一招一式,虎虎生风……

  在柳林县城区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多、容易发生交通堵塞的柳林县广场和文化大楼十字路口有一个交警岗,值勤的都是清一色的女警花,她们穿着制服,打着标准的手势,英姿飒爽。她们常年守卫在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守护市民安全,服务人民群众,她们就是柳林县交警大队城区女子分队。

  一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这支年轻的队伍平均年龄不到28岁,她们是通过层层考核选拔出来的,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队员们的综合素质都很高,经过强化训练,她们已成为柳林县公安执法队伍中一支特殊的小分队。

  为了培养女警们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从大队到中队在抓队伍管理工作方面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坚持教育先行,着眼于练好内功。上岗之前,大队对她们进行了准军事化训练。训练场上,女警们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女性生理和心理困难,硬是咬紧牙关,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高强度的集训任务。

  女警们每天都要工作8小时以上。她们不畏严寒,不惧酷暑,响亮地喊出“上岗一分钟,战斗六十秒”的口号,毅然像一颗不松动的螺丝钉,凭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依法文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了城市交通的畅通。

  二

  提起女子岗的这群姑娘,当地群众都不由得会交口称赞。

  柳林县交警大队城区女子分队成立于年7月1日,共有女交警22名,承担着柳林县广场、文化大楼的交通管理任务。几年来,女子分队的警花们以规范标准的执勤,严格文明的执法,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成为展示柳林交警形象、打造威武文明之师的窗口和平台,被誉为“柳林城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女警们在工作时不忘学习,常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的知识。现在的她们各有各的绝活:有的能够熟记城区各条大小道路的方位,并对沿途的重要建筑、单位了如指掌,遇到问路群众可以迅速给出准确的答案,被姐妹们戏称为“活地图”;有的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对假牌、假证一眼断个明了······

  一天要站五六个小时,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虽说中间轮班可以休息一下,但仍旧处于待命状态。炎炎烈日下,她们鼻子里吸满了灰尘,口腔中充满了汽车尾气的味道,但没有一个人逃离岗位。哪里有学生,哪里有堵车,哪里就有她们的身影。

  站在交通岗亭之上是辛苦的,也是危险的。年的6月的一天下午,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一辆轿车速度极快,车辆直直地向岗亭驶来,“唰”,车身撞到了岗亭上,当时执勤的女警冯文婵从1米多的岗亭上摔了下来,医院诊断为骨裂,然而1个多星期后,冯文婵放不下她心爱的工作,继续带伤上岗。

  三

  说起工作,姑娘们告诉记者,其中有苦有乐,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太配合的市民,需要她们花更长时间来做解释工作。“只要心里装着孩子们的平安,总有被理解和认可的时候。”

  “我们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行人更安全。”她们对记者说。细心的女警们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社区内几所中小学校的放学时间和每天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相重合,特别是年幼的小学生每次放学通过马路都会遇到很多不安全因素,于是主动到辖区重点学校为学生们讲交通安全课,并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设立了助学岗。

  5月18日晚上8点多,岗台民警下班后在文化大楼附近发现一名5、6岁小女孩边哭边走。于是上前询问得知,小孩迷路了,由于小孩再提供不出其它任何信息,无奈之下民警将孩子带回中队,动用   几年来,女警们用标准的指挥手势使过往的车辆行驶地整齐有序;她们耐心的讲解,循循善诱,使违章者逐渐步入遵规守法的行列。她们用女孩特有的耐心、爱心、细心,让这个女子岗台不断发挥出维护交通秩序、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写出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孝义市检察院构建一体多元化监督格局

本报讯(记者王涛)近年来,孝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法,以规范监督程序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认真履行各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基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公正维护的民生工程。孝义市检察院与孝义市法院联合签订并出台了《关于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的意见》和《关于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配合协作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该两个文件在涵盖了法、检两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沟通等七项机制的同时,主要确定了孝义市法院受理的所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起诉书、诉前保全裁定文书等。应定期移送孝义市检察院民行部门留存备案,形成诉讼动态备案审查机制。不仅如此,还针对孝义市法院办理的属于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部门管辖的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案件,孝义市检察院均实行诉前备案审查制度,经该院审查,针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情形的,均依法出具支持起诉书,并建议法院依法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司法救助,针对不符合的,该院均依法给予驳回,并依法建议孝义市法院对该案件不应给予司法救助。

  这一系列操作机制的确立和运行,适应了修改后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需要,形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法院诉讼工作有效对接,为最终建立良性司法循环奠定了基础。

(编辑: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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