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委书记赵建喜
据网帖披露::山西柳林县邓家庄村民反映,位于柳林县邓家庄的邓家庄煤业矸石厂,矸石随意堆放,且无任何覆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扬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严重破坏村民的正常生活。
年5月24日,我部人员来到现场发现,该矿矸石厂未落实边生产,边抑尘的要求,致使大片矿石原石和土地裸露;煤矸石随意堆积,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和密封堆存的措施。
经向村民了解,该矿已经生产多年,矸石厂粉尘更是漫天飞舞,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这座煤矿矸石厂破坏生态,污染严重,道路被碾坏,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村民的生产生活”。当地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以及非煤矿山开采的生态恢复、扬尘治理等提出了更严标准,“绿色矿山”成为各类矿山开采的规范要求。按照国家“谁污染谁治理”的有关规定,柳林邓家庄煤业并没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其原煤矸石堆放及填埋和运输等环节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生态环境没有及时修复,未采取收尘和除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四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视而不见,疏于管理,履职不力,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环境问题长期存在,生态破坏十分严重,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对此我部希望当地职能部门突破不敢查、不愿查、不想查的思想壁垒,责令污染企业切实履行治污责任,不再靠“避风头”“找人脉”过关。本部将追踪报道!
附安全事故瞒报截图如下:
通过网络检测: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曾因柳林县应急管理局下达处罚决定三次,对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元(伍拾万元整);对矿长韩立东处罚款人民币元(叁万元整和安全生产考核记3分行政处罚!柳林县煤炭工业局下达处罚决定一次,监测监控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不达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贰万元罚款!-06-28吕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达处罚决定一次,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处罚结果为罚款!但值得注意的是黄河新闻吕梁频道情况通道显示:年4月,针对山西东辉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场部分排洪设施不完善问题,于当月14日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爱企查显示: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13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镇邓家庄村,法定代表人为崔智。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与销售、洗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网络显示:年全国煤炭行业A级以上信用企业结果揭晓,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进入榜单之列,被授予“全国煤炭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称号。
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按照信用评价标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把依法合规经营作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诚信企业建设,在强化经营管理、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以法治为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有效维护和树立了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根据集团公司工作安排,邓家庄煤业在稳定生产的基础上,按照安全与效益最大化的工作目标,矿井安全生产与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提升,取得了地方政府认可,被评为“吕梁市(优秀企业)先进集体”。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不断追求卓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年4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督察组正按照边督察、边移交、边督办的要求,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山西省11市均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力配合督察工作,以督抓改、以督促行,及时解决问题,持续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如此严峻形势下,然而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破坏生态环境顶风作案!行政处罚多次仍不整改违法违规污染问题依然毫不收敛,甚至顶风作案。在国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高压态势之下,是谁给了这家企业的勇气?那么试问: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进入榜单之列,曾被行政处罚多次,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被授予“全国煤炭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称号?取得了地方政府认可?被评为“吕梁市(优秀企业)先进集体”。这样的企业是哪个领导决定授予“(优秀企业)先进集体”全国煤炭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称号?
举一纲而万目张,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5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等之后,针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作出的又一更为严格的问责规定。
另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被约谈!
笔者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