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是省定贫困县。近年来,柳林县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实施五个精准、五大行动和五项措施,四年累计退出51个贫困村,户名贫困人口,目前剩1个贫困村户名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0.6%。经过第三方评估组和各专项考核组评估认定,柳林县“三率一度”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主要做法是:
一、始终坚持“五个精准”,脱贫攻坚筑根基。
一是坚持“目标精准”,明确“三个必须”精准脱贫大思路。即必须如期实现脱贫各项目标任务,这是时间要求;必须创造可供借鉴的好做法好经验,这是质量要求;必须经得起上级的验收、历史的检验,这是成效要求。二是坚持“布局精准”,构筑“三集中两到位”精准脱贫大格局。“三集中”即资金集中、项目集中、力量集中,统筹整合集中使用各项扶贫和涉农资金,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强化干部和企业两支力量。“两到位”即包联真正到位,效果真正到位。三是坚持“识别精准”,先后进行了“回头看”和动态调整等工作,精准确定贫困户范围,为精准施策、精准退出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坚持“施策精准”,制定了脱贫行动计划和两年脱贫攻坚规划,以脱贫攻坚春季行动、夏季攻势、秋季会战、冬季对标“四大活动”为抓手,以“‘8+X’大工程、‘23+X’”项专项行动为侧重点,坚持因村因户施策,脱贫摘帽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坚持“退出精准”,制定了《柳林县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项指标按时完全达标,确保贫困退出工作经得起检验。
二、精准实施“五大行动”,扶贫攻坚见实效。
一是发挥“生态优势”引领林果扶贫。全县共有红枣林28万亩,核桃林30万亩。近两年投入林业资金2亿元,实施了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森林管护、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产业林五大项目,通过提质增效、退耕还林补贴、造林劳务收入、聘任护林员等,帮助贫困人口增收。特别是龙门垣核桃经济林管理合作社与森林管护扶贫工程成为全国林业扶贫现场观摩会示范工程。二是实施“特色产业”稳固增收基础。近两年下达产业扶贫资金万元,通过自主贷款谋发展、贷资入企享分红、订单农业稳收入、“互联网+”拓渠道等方式,柳林县不仅涌现出大象生猪养殖和凌志肉驴养殖等一批规模化产业,也带动贫困户通过产业实现了增收致富。三是鼓励“企业帮扶”促进就业创业。动员规模以上企业通过招聘入职、公益岗位、共同创业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创业机会,为户名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累计完成护理护工培训人。四是创新“财政金融”破解资金瓶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连续实现了总量和增长率“双增长”,年脱贫攻坚投资达10.69亿元;近三年共发放扶贫贷款6.1亿元,其中小额贷款万元。五是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兜底脱贫。全面落实了教育、医疗等政策,各项社会保障均达到全市最高水平。
三、严格落实“五项措施”,脱贫摘帽有保障。
一是抓实基层党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夯实“三基”建设,对乡镇、村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进行了提档升级,农村“两委”主干、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培训党员干部余人次。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实行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的“双组长”制,明确县脱贫办统筹、协调脱贫攻坚工作;强化了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双签”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县直单位和乡镇组成工作队进驻个行政村,81名优秀干部到农村任第一书记,多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帮扶,确保了帮扶工作全覆盖。县级领导和帮扶单位一把手每周至少驻村一天一夜;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每周驻村五天四夜,全脱产投入帮扶工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成立3个督查组,每10天督查一次,督查组直接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督查情况,并在全县进行通报;筛选扶贫领域案件36件,纪律处分16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五是营造和谐环境。开展了“传承好家风、争当文明户”、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打黑除恶”等活动,为全县脱贫攻坚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下一步,柳林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执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推进小康县、文明县、宜居县“三县共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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