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10月14日,柳林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省道(柳林县柳林镇锄沟村薛锄煤矿大门口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致人受伤的逃逸道路交通事故。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中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此时,医院救治,现场仅有疑似摩托车留下掉落的一个支架弹簧和一个黑色后视镜壳。随即,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一边走访调查,一边沿肇事车辆可能经过方向查找调取监控资料。通过监控视频及现场散落残留物分析,锁定了肇事车辆,确认摩托车驾驶员在兴无煤矿上班。
次日,民警在温某某上班的单位将其抓获。经对比,事故现场残留物与车上缺失部分吻合,肇事嫌疑人温某某对自己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柳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报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驱车逃逸,一旦逃逸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